胃熱
胃熱證是指胃火熾盛所表現的證候。
多由熱邪犯胃,或情志不舒郁而化火,或平素過食辛辣肥膩,化熱生火等所致。
主要臨床表現:胃院灼痛,嘈雜泛酸,消谷善饑,渴喜冷飲,或齒齦腫痛,甚至潰爛出血,口臭,大便秘結,小便短赤,舌紅苔黃,脈滑數。
病機分析:胃熱內熾,胃絡脈氣血壅滯,故胃脘灼痛;肝經郁火,橫逆侮土(胃),肝胃氣火上逆,故嘈雜泛酸;功能亢進,故消谷善饑;熱盛傷津,故渴喜冷飲;胃經絡于齒齦,胃火循經上行,氣血壅滯,故牙齦腫痛,甚至潰爛出血;熱傷血絡,血熱妄行,故牙齦出血;胃中濁氣上泛,故口臭;熱盛傷津,腸失儒潤,故大便秘結;小便化源不足,故小便短赤。舌紅苔黃,脈滑數,俱屬熱盛之象。
相似證候的辨別:本證主要與脾的濕熱證相鑒別。通常,出現胃痛、嘔吐、吞酸等癥咎之于胃;而腹脹、腹瀉則咎之于脾。
辨證注意點:熱證加胃痛,或胃氣上這之癥,本證即可成立。所區別點是,有口腔、齒齦破碎者稱胃火上炎:有吞酸者,稱肝火犯胃,也可稱之為胃熱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