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西醫師怎樣獲得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
請教一個基層醫生普遍存在的問題:我是一名工作在基層鄉鎮醫院的臨床畢業生,1998年被評為主治醫師,已有執業醫師證。現正師從一位具有主治醫師職稱的老中醫學習中醫,準備在臨床開展中西醫結合治療業務。不知像我這樣經單位同意、縣衛生局備案、接受師承教育三年以上者能否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
安徽 李躍
《醫師法》、《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明確告訴我們:1.醫師只能按照注冊的執業類別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2.醫師進行執業注冊的類別必須以取得的醫師資格的類別為依據。除下述兩種情況外,醫師不管有幾個類別醫師資格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及其中的一個相應的專業注冊:在縣及縣級以下醫療機構(主要是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執業的臨床醫師,從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考核標準,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可申請同一類別至多三個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
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執業的臨床醫師因工作需要,經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公共衛生類醫師資格,可申請增加公共衛生類別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執業的公共衛生醫師因工作需要,經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臨床類醫師資格,可申請增加臨床類別相關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
根據上述規定,您的情況沒有增加一個注冊類別的可能;只能通過繼續教育取得相應類別的資格變更執業類別。
《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該辦法規范的是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不具備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由于您不屬于這類人,故您取得醫師資格的方式不受該辦法調整。
您可以通過繼續教育的方式取得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根據相關
規定:已獲得臨床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并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或者參加過省級中醫(藥)行政部門批準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并系統學習了中醫藥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申請參加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并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或者參加過省級中醫(藥)行政部門批準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系統學習了中醫藥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申請參加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綜上所述,根據您的情況通過繼續教育取得中西醫結合專業醫師資格,是您惟一的方式。
北京市華衛律師事務所鄧利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