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藥自療須謹慎
隨著現代醫源性疾病和生活方式疾病的增多,國人逐漸恢復了對中醫的信心。一些百姓認為中醫藥“治根”、中藥“無副作用”,熱衷于用中藥對癥自我治療。平時買幾本《驗方大全》、《本草大全》之類的書籍擺在案頭,遇到一些頭疼腦熱的“小病”,就根據自己的癥狀,按照書中對方劑、中藥主治功能的介紹,尋找與自己癥狀相符或相近的方劑或中藥,到藥店抓方治療。
比如感冒,就對照癥狀購買麻黃湯,或者眉毛胡子一把抓,把功能相近的感冒藥物都買齊服用;比如傷食,便把消食導滯的藥物全購齊自用。但結果往往不盡如人意,很多時候一點效果也沒有,有時甚至越治療病越嚴重,甚至出現毒副作用。一些人不反思自己不會用藥,反而怨中藥不治病。
不可否認,中藥在幾千年的發展歷程中,確實留下了一批使用范圍固定、療效穩定、用藥安全的經方、驗方、偏方乃至單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很方便地使用。但中醫的根本還是要求理、法、方、藥“四位一體”,在整體觀指導下,靈活運用陰陽消長和五行生克的理念,既講辨證論治,也講君、臣、佐、使。即便是流傳千古、使用范圍固定的“小柴胡湯”、“六味地黃丸”等,使用時也是需要辨別“證”的。
因此,離開中醫的整體觀、中和觀,不懂辨證論治和君、臣、佐、使,用中藥簡單疊加,像西藥那樣去對癥使用,此時的中藥已不能再稱為中藥了。
至于用中藥自我治療出現毒副作用,那不是中藥的錯,錯在誤用亂用上,即古人所說“藥之害在醫不在藥”。中藥的毒多指偏性,有“是藥三分毒”之說,并不等同于西藥所說的毒性成分。中藥治病是以偏糾偏,講究“中病即止”。如果亂用或濫用中藥,過猶不及,中偏性之毒是在所難免的了。誠如清代醫家徐靈胎所言:“雖甘草、人參,誤用致害,皆毒藥之類也。”
也許有人要說了,用方劑自療在古代大量存在,為何今人不能?這是由時代背景不同決定的。一方面,儒、釋、道是中醫的源頭活水,古代以“四書五經”為主的中華文化深入人心,故古人都略通醫道。而今人接受的都是西方分析還原實證為主的理化知識,在正規的教育體系中很難接觸到傳統文化知識,這使得今人普遍對中醫不了解、不理解。因為中西文化是兩種截然不同的體系,用西方文化來看中國文化,猶如用英語語法來衡量和解釋漢語語法知識一樣,故用西式思維拼湊使用中藥很難有效。另一方面,傳統藥店實行中醫生坐堂制度,現場指導患者用藥,而現在賣藥和買藥是兩碼事,賣藥的并不對買藥者的用藥安全、療效負責。
所以,一定要對中藥有正確的認識,中藥雖然沒有西藥那樣明確的毒性成分,但并不是“無毒副作用”,使用一定要慎重。特別是在沒有傳統醫藥知識背景的條件下,不能亂用中藥自療。用中藥要在中醫師的辨證論治指導下使用才對,即便是一些固定的丸劑,也盡可能在中醫師指導下服用,切不可隨便盲目服用,以免陷入先是對中藥的狂熱,后是對中藥的絕望乃至怨恨中,這對患者的健康、對中醫藥發展都是不利的。(李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