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虛證
血虛證是指血液虧虛、臟腑百脈失養,所表現的全身虛弱性的證候。形成血虛證的原因很多,有先天稟賦不足,或后天失養,脾胃虛弱,生化乏源;或各種急性出血;或久病不愈,傷氣耗血;或思慮過度,暗耗陰血;或瘀血阻絡,新血不生;或腸道寄生蟲等等。
主要臨床表現:面色無華或萎黃,唇色淡白,爪甲蒼白,頭暈目眩,心悸失眠,手足發麻,婦女月經量少色淡,經期錯后或閉經,舌淡苔白,脈細無力。
病機分析;本證以面部、口唇、爪甲失其血色及全身虛弱為特征。人體臟腑組織皆依賴于血的儒養,血盛則機體得其儒養故肌膚紅潤,身體強壯,血虛則肌膚失養,故見面、唇、爪甲、舌皆呈淡白色。血虛則腦髓、目睛失養,故頭暈目眩,血虛心失所養則心悸,神失滋養而失眠,經脈、肌肉失其儒養則手足發麻,脈道失充則脈細無力。女子以血為用,血液不足,經血乏源,故經量少,經色淡,經期錯后甚至閉經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