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致聾不可小視
有資料顯示,在我國每年新增的聾兒中,有近半數為藥物中毒性耳聾。因此,有關專家建議應加強兒童的聽力保健,謹慎使用一些以氨基糖甙類藥物為代表的耳毒性藥物,以免因藥物使用不當造成兒童聽力損傷。
據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醫院耳鼻喉科副主任醫師石季介紹,引起耳聾的原因很多,在臨床上主要分為傳導性耳聾、感音神經性耳聾等。有關數據顯示,在0~14歲聽力言語殘疾兒童致殘的原因和所占的比例分別是:原因不詳的占27.79%,中耳炎占17.47%,高燒疾病占12.97%,藥物中毒占11.92%;家庭遺傳占9.08%,發育畸形占6.95%,妊娠期疾病占2.8%;地方病、產鉗外傷、噪音等均占不到1%。
石季說,目前耳毒性藥物已成為造成兒童聽力損傷的主要原因之一。鏈霉素、慶大霉素、卡那霉素等抗生素,以及部分抗腫瘤的藥物和利尿劑等均對耳朵有毒副作用,可能引起耳聾等聽覺疾病。由于兒童用藥時劑量、濃度都與成人不同,所以家長不要隨便給孩子用藥,同時應盡量避免使用耳毒性藥物,非用不可時,應在醫生指導下嚴格掌握耳毒性藥物的使用,用藥期間要隨時了解用藥的種類、劑量、時間和途徑。在使用耳毒性藥物之前及過程中,對藥物的峰谷濃度及聽力進行監測也是必要的,一旦出現異常應立即停藥。
另外,對于已經出現聽力障礙的孩子,應力爭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以免耽誤了治療的黃金時間。由于目前對于耳毒性藥物導致的耳聾尚缺乏特別有效的治療方法,因此,應注意保存并利用其殘余聽力,及時進行聽覺語言訓練,以防孩子失去語言能力,也可通過配戴助聽器、植入人工電子耳蝸等手段改善并提高孩子的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