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藥企緊盯“不良反應”加強申報管理
9月1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外正式公布《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各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記者從天津市有關部門獲悉,本市已經加強了對藥品不良反應申報的管理。
在該意見稿中,藥品生產企業被要求按照規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據天津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負責人介紹,過去,我國醫藥企業不愿意提供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認為此舉會給企業“抹黑”,實際上不良反應報告體現了企業對百姓用藥安全的負責態度。記者獲悉,中新藥業集團下屬許多藥廠已經加強了對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內部培訓,推行藥品不良反應“零申報”制度,即要求藥廠在銷售所有藥品時不論是否發生了不良反應都要提供監測報告。老百姓大藥房天津區域總部有關人士也表示支持藥品召回制度的實行,藥店將加強對顧客的解釋和藥品退換貨的服務。
來源:人民日報
日期:2007-09-22